我行在第十届经洽会期间举办“银企双赢”峰会

我行积极推进个人金融业务发展

新疆巴州政府考察团来我行考察

我行“长河借记卡”前置准备工作已经完成

 人民币存款利率
 人民币贷款利率
 汇率
 存款利息计算器
 贷款利息计算器
 储蓄(卡)挂失须知
 如何保护自己的密码?
 小家庭理财常见几种方式
 第五套人民币券防伪知识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个人金融服务

■ 人民币储蓄

德州市商业银行本着“存款自愿、取款自由”的原则竭诚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储蓄业务服务。各种不同存期的储蓄品种一应俱全,全部业务电脑化操作,一柜办妥,简便快捷,满足您理财的需要。

活期储蓄

起存金额为人民币一元,以后每次存额不限。

整存整取定期储蓄

起存金额为人民币五十元,本金一次存入,到期可凭存单支取本息。存期分为三个月、半年、一年、二年、三年和五年。

定活两便储蓄

起存金额为人民币五十元,不定存期,营业时间内随时可以存取。具有定期储蓄的利率优惠,存期不限。存期不满三个月,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;存期满三个月以上,一年以下的按支取日挂牌同档定期利率打六折计算;存期一年以上,均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六折计算。

零存整取定期储蓄

起存金额为人民币五元,存期分为一年、三年、五年。按月存储固定金额,以后每月存入,到期一次支取本息。这种储蓄具有积零为整,积累性高和适应性广的特点。

存本取息定期储蓄

起存金额为人民币五千元,本金一次存入。存入时由银行发给存折,凭以支取利息和本金。存金分为一年、三年、五年三种。

方便快捷

储蓄、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一柜办妥,省时方便。

通存通兑

储蓄业务在全市我行下属各营业网点之间通存通兑,存取方便。

■ 个人贷款

我行的个人贷款业务,是指根据自然人的资信状况、还款能力、担保情况等,向其发放的用于指定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。

贷款对象、条件和用途

个人贷款对象为年满20周岁至50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。

第四条 申请个人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居留证明;
2、在德州市内工作、投资或常住;

3、有合法、稳定的收入来源(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)及按期偿还贷款本、息的能力;

4、个人信用状况良好,无不良纪录;

5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,自愿接受本行信贷监督;

6、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或具备我行评定、认可的信用资格;

7、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个人贷款业务用于个人合法消费、生产、经营等资金需要,不得用于法律、法规所禁止的用途。

贷款种类及方式:

1、个人贷款按用途分为消费性贷款和经营周转性贷款。

消费贷款包括:房屋按揭贷款、公务员贷款、耐用消费品贷款、房屋装修贷款、教育助学贷款、出国留学贷款、其他消费贷款;

经营周转性贷款包括:助业贷款、创业贷款和下岗失业再就业贷款;

2、按担保方式分为:保证贷款、抵押贷款、质押贷款。

3、按还款方式分为:一次性还本分期付息、利随本清、和分期还本付息贷款等方式。

贷款期限、利率和限额:

个人贷款一般为一年

个人单笔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,最长不超过三十年。其中:房屋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年,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,教育助学贷款最长五年,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质押权力到期日,若以多张质押权力进行质押的,以到期最近的质押权力到期日确定贷款期限。

个人短期贷款利率按德州市商业银行《关于加强存贷款利率管理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
长期贷款利率一年一定。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,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计息,遇利息调整,应于次年一月一日按当时档次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。

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如在贷款期内,借款人无拖欠贷款,可申请贷款期限变更,该贷款从变更之日起执行新期限相应档次的利率。

借款人在贷款期内提前部分归还贷款,贷款期限不变的,剩余贷款仍执行原合同利率。

短期贷款不予办理展期。

借款人可申请办理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,经贷款经办行同意后方可办理。

借款人的借款应符合以下规定:

1、房屋按揭贷款、公务员贷款、耐用消费品贷款、房屋装修贷款、教育助学贷款、出国留学贷款、其他消费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0.2万元,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年基本收入的3倍,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。

2、助业贷款,贷款额度起点为1万元,以存单、国库卷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,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质押物面值的90%,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。以商业用房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,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5%,贷款最高额为50万元。

3、创业贷款,贷款额度起点为1万元,以存单、国库卷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,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质押物面值的90%,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。以商业用房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,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5%,贷款最高额为10万元。

4、下岗失业再就业贷款,以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》文件规定执行。

贷款程序:

个人业务的申请。借款人应向贷款经办行递交贷款申请书(申请书内容包括客户基本情况、申请贷款的品种、金额、期限、用途、担保方式、还款来源及还款方式等)同时提交以下资料:

1、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及居留证;

2、借款人婚姻状况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;

3、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资料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、工资单、借款人纳税单、保险等;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,还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、经年审的非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。

4、借款人以财产低(质)押申请贷款的,应提供财产或质押权利凭证、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、权属人及财产所有人同意低(质)押的书面文件。

5、借款人以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,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。

6、保证人的证明材料。保证人(自然人)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:有效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收入证明、夫妻双方同意提供保证的证明、本行介绍人等。

7、借款用途若为消费性支出,应取得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交易合同或协议;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的,应要求借款人及其所经营的公司提供如下资料:

(1)相关财务报表或其他还款来源证明材料;

(2)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(企业贷款卡);

(3)贷款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;

贷款经办行在受理、核收有关贷款申请资料后,对申请人和保证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整理、分析,形成书面报告,审查核实人签字后递交信贷管理部进行初审。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:

1、借款人身份调查。对借款人家庭情况、职业风险、信用记录、收入水平、财务状况、品德修养、等方面进行调查。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是否合法有效,是否在有效期内。

2、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的调查。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,判断其是否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,还款资金来源是否稳定,根据个人征信系统调查借款人银行债务是否能按期偿还,有无不良记录等。

3、对担保情况的调查。核实抵押物(或质押权力)的真实性,是否符合我行的有关规定,是否已设定抵押(或)质押,是否对质押权力进行冻结或转移、占有。对抵押物我行进行价格认定并作为确定贷款金额的重要依据。对于保证方式担保的,应调查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、保证人的信誉情况、其担保总金额是否超过其担保能力。

4、贷款用途为生产经营的,要考察其生产、经营活动的真实性,还要考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主要因素,分析借款人的信用状况、负债情况、担保情况,以判断借款人的综合还款能力,还款来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。
信贷管理部门对贷款申请人资料及调查报告进行审查,由小额审贷小组进行复审,分管行长审批。

审批同意的贷款业务,按审批结论意见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,并办妥有关公证、低(质)押登记、物质交付等法例手续,经出账前审核无误后办理贷款。

联系地址:山东省德州市东方红路36号德州市商业银行 邮编:253000 服务热线:0534-2109656 传真:0534-2672600
Copyright © 2006 Dezhou city commercial bank. All rights reserved. 德州市商业银行 版权所有